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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村综合研究所 公司信息 NRI集团关于禁止行受贿的方针

NRI集团关于禁止行受贿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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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式会社 野村综合研究所
董事长兼社长 此本臣吾

方针

为遵循社会规范和法律法规开展公正公平的企业活动,野村综合研究所(NRI)集团严格遵守日本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Foreing Corrupt Practiecs Act)》、英国的《反贿赂法案(UK Bribery Act2010 )》、中国的《刑法(涉及行受贿罪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各国禁止行受贿的法律法规(以下统称“禁止行受贿法律法规”)。对行受贿行为、腐败行为以及相当于行受贿、腐败的行为,防患于未然,使本公司成为始终值得客户和社会信赖的企业。

野村综合研究所集团特制定下列行为准则,并责成本集团全体董事、高管及员工充分重视、严格遵守。同时要求代理人及合作业务伙伴遵守同样规制。

行为准则

  • 无论直接还是间接,也无论费用由野村综合研究所集团承担还是由个人承担,野村综合研究所集团均不得向公务员及其他人员提供贿赂、接受贿赂、或作出相应要求或承诺。
  • 任用为野村综合研究所集团提供交易中介、代理、居间等服务的代理人或者合作伙伴时,野村综合研究所集团进行适当的事前审查,并要责成其了解并遵守禁止行受贿法律法规等。
  • 不进行与NRI集团利益相冲突的行为(利益冲突行为)。

行受贿风险的防范对策

  • 为防止行受贿行为,野村综合研究所集团定期评估行受贿风险。
  • 为遵守行受贿法律法规及本方针,野村综合研究所集团不断加强相关教育、培训。
  • 为遵守行受贿法律法规等,野村综合研究所集团妥善保管审批文件和财务信息等备案资料,以规范、建立且维护必要的公司内部体制。
  • 野村综合研究所集团定期修正防止行受贿的措施,根据需要作出改善。
  • 为有关发生违反或者有可能违反行受贿法律法规或本方针的行为的咨询、报告、通报,野村综合研究所集团设置合规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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